Monday, December 05, 2005

台灣‧美國 ( II ) ─ My Identity

在紐約回Boston的車上 我和Jessie聊了自己對美國社會的感覺
我說
在台灣 人們覺得倫理道德是理所當然的 而法律不是
守法的人值得嘉獎 但不守法的人不見得會被唾棄
在美國似乎剛好相反
守法是理所當然的 有禮 謙讓 則是美德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簡單的差距
美國和台灣像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世界
在這裡 我不太需要在乎別人的感受
基本上只要不牴觸法律 愛怎樣就可以怎樣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似乎完全沒有什麼不對
因為自由的限度遠遠地打開了
也因為 寂寞和孤獨讓心變得很狹窄
自私自利 一下子變成我做所有事情的出發點

很醜

我在飛機上碰到Sam
奉獻一生給慈善事業的他 是虔誠的基督徒
我們聊了很多 除了拍孤兒的故事以外的事
可能是因為 他對台灣社會非常感興趣吧
我說因為演藝圈先子後婚的很多例子
在台灣 大家對這樣的事情慢慢地逐漸習慣了
讓他感到有些訝異
不能理解為什麼 道德觀會因為風氣而被改變
我的想法是 因為相較於西方社會 在台灣的人們
和親人 朋友之間的距離太近
立身處事 實際上是被週遭的人相互約束的結果
並不是100%出於自身的free will
所以當週遭的人和自己都習慣於某種觀念了
道德便可能會在不知不覺中消逝 或者被重新定義
他說了很多關於他的信仰的事
告訴我基督教如何讓他由內而外實踐他的道德 讓他有能力去愛人
他說他會願意為了大愛 愛一個陌生人 而犧牲他的生命
姑且不論基督教究竟是不是個一百分信仰
也不論我對他的大愛的強度的質疑
起碼我同意一點
比起"教條"
with love, we can build a better self
and a better world

Sam告訴我 身為一個自儒家社會成長的亞洲人
在美國定居之後
他如何找到兩種文化的平衡
他問了我這個問題:
"你要怎樣教你的小孩 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不該做?"
我回答不出來
因為我連自己都搞不定
Sam說
住在這裡二十多年 他的英文已經幾乎和native speaker沒有兩樣
孩子也都受美國教育
他們卻始終珍惜 也驕傲 自己的亞洲人身分
因為人不能忘本
很多事情 美國有美國的優點 但是忘了自己是誰
學了他們再多東西也枉然

"If you lose your identity, you lose everything"

這句話對飄蕩不定 無所依附的我來說
很重要

1 Comments:

At 7:30 PM, Blogger dniu said...

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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